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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旅游行政处罚公示

阅读: 次  作者:信息员  发布时间:2017-10-10 14:50:41  信息来源:365娱乐游戏

    行政处罚类型:企业

   旅行社备案登记证明编号:L-JL-CJ00006-CCFS0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3691469667E

   负责人:刘某某   职务:总经理

   注册地址:宽城区万达广场1#-6#幢1单元11118号

   行政处罚机关:长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旅游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长旅质罚字〔2017〕13号

   下达日期:2017年9月22日

   公示日期:2017年9月22日-2019年9月21日

   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吉林市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收取旅游者王旅游团费4380元,于2017年5月20日—26日组织“玩美云南”2飞7日游,未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和《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吉林市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责令改正,并处肆万元整(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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